close

電玩 睡姿 少女 氣質美女 台北車展 

7月起交通罰單 情節愈重罰愈多
7月起交通罰單 情節愈重罰愈多 高、快速公路的交通違規罰款不再以時間「累進」,將依各違規行為的嚴重性各有不同罰款;大型車的罰款也會高於小型車。舉例來說,一樣都是任意變換車道,但是否保持安全距離、是否打燈號及是否發生事故的罰則有異,最高會相差一倍以上,不再「等值」! 現行交通違規罰款多有上、下限,並以車種和繳款時間做為違規罰款的分級標準;限供汽車行駛的高速公路則沒有車種之別,僅依違規人的繳款期限分四級,期限內繳款為最低罰3000元,逾期0~15天是第二級4000元,逾期15~30天是第三級5000元,逾期30天以上為最高罰6000元。 不過,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認為,違規罰款不該隨著繳款時間的多寡而跳級,應該是違規情節越重、罰款越高。因此,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初步完成檢討,將呈報交通部同意後,七月起改變裁罰基準;且12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將首度比照高速公路的管理規範和罰則,不再視同一般道路。 據高公局規畫,高、快速公路裁罰基準將納入車種因素,大型車罰款多數比小型車多500元,會再依違規行為的嚴重性加重罰款;尤其是發生事故,顯見違規行為已經造成危害,一律要直接採最高罰。 以高速公路年取締量約3萬8000多件的任意變換車道為例,目前無論車種為何、或發生事故與否,一律自3000元起跳,再依繳款時間慢慢跳級,一路由4000元、5000元跳到6000元。 七月起改採新制後,在任意變換車道的過程中,這輛車是否保持安全距離、是否打燈號、是否發生事故,都是加重罰款的參考係數;每多一項,罰款就加1000元。 與現狀相較,駕駛人如果行駛高速公路不保持安距又不打燈,在任意變換車道時發生事故,剛收到罰單的罰款為3000元;七月後,將變成收到6000元的罰單,罰款多一倍。 至於高速公路最常見、一年取締超過68萬件的超速違規,以往無論超速11公里或是100公里,通通都是罰款3000元,同樣再依繳款時間調高;未來也是會依超速多寡罰款,超速逾60公里再視同飆車,最高可罰到2萬4000元。

 

1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周家榮 的頭像
    周家榮

    美腿

    周家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